中新網湖州6月16日電(張駿 朱峰)生產設施老化,環保設備故障,企業忽視生產過程中廢酸排入雨水管網,造成環境污染。日前,浙江湖州德清縣警方立案查處一起污染環境案件,3名涉案人員被刑事拘留。
  今年4月初,該縣環保部門在排查中發現,一家生產帶鋼企業雨水井內積水酸性超標。為進一步確認事實,環保部門先後4次對該公司酸洗車間場地、廢酸池、雨水井等處進行PH檢測,發現多處水樣PH值低於2.0,屬強酸性。
  環保部門對該企業發出整改通知,責令停產。該企業置若罔聞,繼續生產。6月9日,該縣環保監察大隊通過縣公安局駐環保局工作聯絡室,將案件移交給了警方。
  “生產設施老化導致鹽酸滴漏,酸洗車間地表層大面積腐蝕,往積水中扔進試紙,立即變成橘紅色。”德清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施皓這樣描述現場情況。此外,檢查人員還發現,雖然該企業配備了酸霧吸收塔,但該設備已故障,導致酸霧遇水後直接滴落地面。
  檢查後,警方立即將該企業法定代表人周某、環保負責人張某、生產廠長章某抓獲,三人以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刑事拘留。
  今年3月,為全力助推“五水共治”,德清縣公安局專門成立了打擊環境犯罪的偵察中隊,駐環保局工作聯絡室也正式運作,公安部門在該聯絡室設立專職聯絡員一名,以“專人專崗”的方式保持兩部門之間的快速應急聯動。
  “勘驗鑒定和證據收集是辦理環境犯罪案件的關鍵環節。長期以來,取證難、認定難是辦理此類案件的瓶頸。”治安大隊大隊長周駿說,建立環保聯絡室後,環保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發現了違法行為,公安民警可以第一時間掌握情況,對涉嫌犯罪的案件進行立案,及時收集、固定證據,確保案件順利查辦。(完)  (原標題:浙江一鋼企將廢酸液直排雨水管網 企業主遭刑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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