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薑文 用假名字,賣假髮票,36歲的周金才“初試牛刀”就栽了。近日,他被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,並處罰金3萬元。
  2013年10月,周金才化名“李才”,利用短信群發器向不特定手機用戶發送代開發票、稅票的短信。同年11月4日,烏魯木齊市民劉亮通過電話和周金才聯繫,欲購買面額為800萬元的建築業統一發票,雙方約定“手續費”8萬元 。
  次日一早,周金才雇人將一張面額為800萬元的“發票”送至劉亮處。之後,劉亮在使用時發現發票“不對勁”,遂立即報案。經烏市天山區地稅局認定,周金才賣給劉亮的發票系偽造。
  法庭上,周金才對作案事實供認不諱。他說:“我經常在火車站附近轉悠,每天下午都有人在那裡賣假髮票,生意挺火,我也想發財。於是,接到第一單‘生意’後,我從假髮票販子手裡花100元買了張發票……”
  據瞭解,為了實現自己的“發財夢”,周金才買了一臺移動終端發信機、一臺筆記本電腦、兩部手機為作案工具。“電話號碼都是我買來的,每天給這些號碼發短信,總有人會回覆。 ”周金才說。
  烏市天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,周金才違反國家稅收管理法規,出售偽造的建築業統一發票,面額800萬元,其行為已構成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罪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男子製造800萬元面值假髮票獲刑1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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